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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大局、服务人民正义、对法治负责。民事检察监督是联系人民群众、检察机关、司法机关的重要纽带。多维监督格局下,依法行使调查核实权证据调查的不合理之处,对于检察机关开展民事判决结果监督、司法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执行监督至关重要。
新时代新征程,如何更好运用调查核实的力量,高质量、高效开展民事检察监督?笔者结合办案实践,从三个方面提出以下建议。
一、灵活运用调查核实手段
一是根据监管范围灵活运用。在开展生效民事判决监督(含虚假诉讼监督)、执行监督、审判程序监督时证据调查的不合理之处,可以根据案件特点、监督重点、难点,采取不同的调查核实方式。具体来说,在对生效民事判决进行监督时,应采取积极态度,重点审查、核实能够确定判决合法性、合规性的综合证据或者能够形成证据链的链接证据;在执行执行和审判程序监督中,除申请证据外,应当保持适度谦虚,以原始材料和证据为依据进行核实。
二是根据监管原因灵活运用。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判决进行监督时,监督理由主要集中在民事诉讼法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实有错误”,这是对适用的理解问题。法律的。通过类似案例检索、典型案例等,可以对现有结果进行重新审视和提炼,界定冲突并适用。一般不需要涉及太多的调查核实手段。法院重审的条件之一是“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根据该条款,检察机关行使调查核实权应当限于原判后出现的证据。调查核实的立足点要聚焦“新”,重点查明法院结案后出现的证据是否与生效判决相抵触,是否有悖于常识和公众认知,主要事实是否与事实相符。判决所依据的证据是否真实可信,是否存在缺陷等。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审判活动的监督,我们可以通过调取原始审判卷宗、审判笔录等进行比对和碰撞,并发现非法和不合理的方面,以便完成调查核实。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规定的财产调查、控制等执行活动的实施中,存在违法或者错误情况的,检察机关在监督时应当采取一切手段行使调查核实权。找出嫌疑人。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使得生效判决“生效”,有效保护了胜诉方的财产权益。
2、有针对性地运用调查核实结果协助监督办案
一是根据调查核实结果明确监管方向。有效激活调查核实权力,是判断法院已审结的民事案件是否存在潜在违法线索的必要手段。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要努力发现证明违法行为的线索,审查违法行为,消除争议焦点,实现监督初衷。具体来说,一是要把调查核实放在民事检察监督之初。综合运用卷宗审查、约谈、法医鉴定、公开听证等多种调查手段,深入调查案件事实,并对比调查结果,探讨是否存在抗诉或提出再审检察机关的必要性。建议。二是要通过调查核实推动案件结案。依托调查核实的先行力量、注重取证等,依靠公开听证会汇集各方意见,全面核实案件涉及的纠纷焦点和隐藏在表象背后的核心症结,查明纠纷根源及其他影响事实认定的情况,为明确监管方向、制定准确有效的监管手段做好准备。
二是对经调查核实不支持监管申请的案件,要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从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角度来看,如果能够通过前期调查核实澄清申请人的心理诉求或者澄清申请人的疑虑,才能赢得申请人对司法机关的尊重和信任,解开他的“法律心结”。同理心才能实现优质高效的监管。经调查核实广州可靠私家调查公司,对于决定不支持监管申请的案件,要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做好信访化解矛盾工作。对于需要终审的案件,可以结合监督规则和终审理由,查阅案卷原件材料或相关法律规定,形成符合终审条件的内心确信。
三、强化协同思维证据调查的不合理之处,提高调查核实有效性
一是同向研判虚假诉讼案件。实践告诉我们,任何违法行为都会留下一条相关信息链,通过剥离各个信息节点很难发现异常情况。当事人利用系统漏洞或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实施犯罪的案例不少。基于此,迫切需要查处虚假诉讼案件。检察机关必须运用多种手段。检察机关要充分融合刑事检察和民事检察的职能优势,聚合案件线索,整合侦查资源,提高协作能力,聚焦纠纷疑点,强化多环节、全方位广州哪里有可靠私人调查公司,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沟通。
二是巧妙借用外部力量,形成化解纠纷的合力。一是建立与法院的沟通机制。在虚假诉讼监管中,除了用事实说话外,还要注重与司法机关、法官的沟通。要从案例分析、庭审观察、类案检索等角度,发现异常或矛盾的方面并嵌入其中。弥补证据盲点,力争与审判机关、法官在案件审查方向、取证要求、证据标准等方面达成一致。二是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刑事侦查结果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比如,公安机关利用职能优势调取关键口供、口头证据后,初步认定该案存在虚假诉讼的可能性较大。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可以进一步梳理、改造证据标准,形成证据链条,夯实对虚假诉讼的监督。证据基础。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人民检察院)